闲居杂咏三十二首 目

目所以司视,视正乃为明。
非礼谨勿睹,睹之则为盲。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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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的作用是掌管看视,所见合乎正道才称得上明察。
不合乎礼义规范的事物千万不要随意观看,看了就会遮蔽本心如同眼盲。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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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视掌管看视的功能。
  • 非礼不符合儒家礼仪与道义规范的事物,语出孔子“非礼勿视”的古训。
  • 谨勿谨慎戒止,千万不要。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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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是典型的理学修身诗,通篇以极为浅近直白的语言阐发儒家传统的视听修养要求,没有堆砌典故,也不刻意雕琢文辞。

诗人从眼睛的生理功能切入,没有停留在普通的感官认知层面,而是将“视正”和儒家的修身准则深度绑定,提出乱看非礼之物就会遮蔽本心、形同眼盲的观点,把抽象的道德要求落到了日常视听的细微处,体现了宋代理学家重视日常持守、时时克己复礼的修养特色。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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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淳是南宋著名理学家,为朱熹晚年的亲传弟子,一生恪守程朱理学的修身理念,长期居乡讲学著述。

《闲居杂咏三十二首》是他闲居乡野时创作的一组修身组诗,分别吟咏人体的耳、目、口、手等各类感官与肢体,以浅白的语言阐发儒家日常修身的准则,本首是专咏“目”的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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