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居杂咏三十二首·口

口所以司言,所言必正说。
非法谨勿道,道之为噬噎。

译文

收起展开
人的嘴巴是用来掌管言语功能的,说出的话必须要符合正道准则。
不合礼法道义的话千万要谨慎不要说出口,失言之后就会如同被异物噎住一般,招来难以挽回的灾祸后患。

注释

收起展开
  • 司言掌管言语的功能,司意为主管、执掌。
  • 非法不符合儒家礼法、道义规范的内容。
  • 噬噎原指食物堵塞咽喉的不适状态,这里引申为失言之后招来的灾祸、后患。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小诗是典型的宋代理学修身诗,完全没有堆砌华丽辞藻与生僻典故,以平实恳切的口吻直陈义理。

诗人从口的基本生理功能出发,层层递进提出言语的两层准则:首先要保证所有出口的内容都合乎正道,其次要严守言行边界,绝对不能传播不合道义的言论,最后用生活化的“噬噎”比喻点明失言的严重后果,劝诫世人时刻慎言守礼,体现了宋代理学家时刻约束自身言行、向内修身的高度自律追求。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陈淳是南宋著名理学家,朱熹的嫡传弟子,世称北溪先生,一生恪守儒家修身理念,著有《北溪字义》等理学经典著作。

《闲居杂咏三十二首》是他晚年闲居乡间时创作的修身咏怀组诗,分别以人体器官、日常器物等为吟咏对象,用浅白通俗的语言阐发儒家日常修身的道德要求,这首《口》就是专门针对言语自律所作的劝诫。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