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居杂咏三十二首·手

手所以司执,所执必正事。
非礼谨勿持,持必为痿痹。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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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的核心职能是操持执掌,所握持的必须是合乎正道的事务。
不合礼义的事物千万不要去触碰把持,一旦把持就会像手得了痿痹症一样彻底丧失操守。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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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司执执掌、操持,这里指手的核心功能是握持操办各类事务。
  • 非礼不符合儒家礼义规范、违背公序正道的事物。
  • 痿痹中医病症名,指肢体萎弱麻木、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症状,这里比喻人丧失道德操守、行为完全失据。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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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小诗以日常的人体器官“手”为喻体,完全摒弃了宋诗常见的用典、炼字技巧,以近乎语录体的质朴语言直接点明修身的核心准则。

全诗从生理功能自然引申到道德修养层面,从最浅近的日常事物出发,将理学“持守正道、不违礼义”的核心要义落到实处,说理亲切不迂腐,兼具劝诫性与思想性,充分体现了宋代理学家杂咏诗的典型风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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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五言诗作是南宋理学家陈淳《闲居杂咏三十二首》组诗中的篇目,整组诗均创作于陈淳晚年退居闽中讲学、隐居闲居期间。

整组作品分别以耳、目、口、手等人体器官以及日常修身事物为题,以浅白的语言阐发程朱理学的修身持正要义,是陈淳将理学思想通俗化表达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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