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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建州叶守 其二
庆建州叶守 其二
刘克庄
宋代 · 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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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贵纷纷竞着鞭,明公于此独恬然。
未曾批敕中书考,先判天官二十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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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鞭
争先恐后。
批敕
审阅诏敕。
天官
吏部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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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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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太守。以新贵争进反衬其恬然自守,“先判天官二十年”赞其久任吏职而清白自持。颂扬得体,褒贬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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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
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
2026-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