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建州叶守 其二

新贵纷纷竞着鞭,明公于此独恬然。
未曾批敕中书考,先判天官二十年。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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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着鞭争先恐后。
  • 批敕审阅诏敕。
  • 天官吏部的别称。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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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太守。以新贵争进反衬其恬然自守,“先判天官二十年”赞其久任吏职而清白自持。颂扬得体,褒贬自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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