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公主挽歌二首 一

汤沐三千赋,楼台十二重。
银鑪称贵幸,玉辇盛过逢。
嫔则留中馈,娥辉没下舂。
平阳百岁后,歌舞为谁容。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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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公主享有三千户汤沐邑的赋税,居所内的楼台高耸多达十二层。
她在银炉旁侍奉君王堪称贵宠,乘坐玉辇出行时常与圣驾相逢。
她恪守嫔妇的准则主持内廷事务,如月的清辉却在日落时分陨落。
如同西汉平阳公主辞世之后,往日的歌舞伎人又将为谁梳妆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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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汤沐即汤沐邑,古代皇室公主受封的食邑,封地内的所有赋税都归公主个人支配,用作日常起居开销。
  • 中馈原指家中妇女负责的膳食烹饪等内务,此处代指公主恪守妇德、主持内廷事务的美好品行。
  • 下舂古代计时概念,指太阳西沉、天色向晚的时段,此处用来暗喻公主生命陨落。
  • 平阳指西汉的平阳公主,是历史上最负盛名的皇室公主之一,此处用汉代典故借指高安公主,贴合其身份。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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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初唐宫廷哀挽类诗作的典型代表,整体风格典雅庄重,完全符合皇家挽歌的体例规范,没有过度宣泄私人情绪,分寸拿捏极为得体。

全诗前两联层层铺陈,从食邑、居所到伴驾、出行,全方位展现了高安公主生前的无上尊荣,将皇室公主的显赫地位描摹得淋漓尽致。后两联笔锋陡然收束,先赞叹公主的德行,再点出其辞世的事实,最后以平阳公主身后歌舞无主的典故收尾,在看似平淡的叙述中暗透出盛事不再的苍凉余味,余韵悠长,耐人咀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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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年(公元714年),是高安公主薨逝之后,时任朝廷文官的李乂为哀悼皇室所作的挽歌组诗中的第一篇。

高安公主是唐高宗李治的第二女,一生历经初唐多次宫廷动荡,最终在开元初年以高龄安然辞世,身后葬礼按皇室高规格操办,当时不少宫廷文人都奉旨创作挽诗以示追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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