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首典型的王梵志白话说理诗,通篇语言质朴直白,毫无雕琢,完全贴合民间说理的口吻,是初唐民间诗歌的代表性作品。
诗歌开篇直接点题,开门见山提出家庭教育的核心观点:想要儿孙孝顺,必须从小亲身管教、言传身教,抓住了家庭教育的根本,观点朴素却深刻。后两句承接前文,体现了中国古代“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教育理念,认为子女犯错必须严厉责罚,不可纵容,这种教育观念虽然在今天看来有其局限性,却也直观反映出古人对子女品行教育的重视。
全诗以口语入诗,说理清晰透彻,不事雕琢,完美体现了王梵志诗歌“直言事理,无所修饰”的艺术特点,保存了古代民间诗歌的质朴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