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

王梵志 · 唐代

欲得儿孙孝,无过教及身。
一朝千度打,有罪更须嗔。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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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让儿孙孝顺,最好的方式莫过于自幼亲身言传身教。
即便一日之内多次责打,儿孙犯了错更应当严厉责罚。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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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及身指亲身施教,自幼对儿孙进行言传身教与管教。
  • 千度打形容多次责打,体现古代传统家庭教育中严格管教的观念。
  • 恼怒、责备,此处指对犯错的儿孙严厉批评责罚。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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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典型的王梵志白话说理诗,通篇语言质朴直白,毫无雕琢,完全贴合民间说理的口吻,是初唐民间诗歌的代表性作品。

诗歌开篇直接点题,开门见山提出家庭教育的核心观点:想要儿孙孝顺,必须从小亲身管教、言传身教,抓住了家庭教育的根本,观点朴素却深刻。后两句承接前文,体现了中国古代“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传统教育理念,认为子女犯错必须严厉责罚,不可纵容,这种教育观念虽然在今天看来有其局限性,却也直观反映出古人对子女品行教育的重视。

全诗以口语入诗,说理清晰透彻,不事雕琢,完美体现了王梵志诗歌“直言事理,无所修饰”的艺术特点,保存了古代民间诗歌的质朴风貌。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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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是初唐时期著名的民间白话诗人,其诗作多取材于世俗社会生活,以通俗口语宣扬伦理教化与处世哲理,风格质朴直白,对后世白话文学影响深远。

王梵志的诗作多以序号编排,这首诗是其诗集中的第三十首,为论述传统家庭教育观念的作品,反映了中国古代社会的家庭教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