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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言(八首)其一
王梵志
· 唐代
拼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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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肉众生肉,形殊性不殊。
元同一性命,只是别形躯。
苦痛教他死,将来作己须。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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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血肉和众生的血肉同属生命,外形不同本性并无差别。
原本我们同属一样的性命,只不过各自的形体躯壳不同罢了。
却要让它承受苦痛死去,来满足你自己的口腹需求。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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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这里指生命的本性、天性,原文误作姓氏的‘姓’。
元同
原本同属。元,通‘原’,原本、本来。
别形躯
形体躯壳有所区别。别,差异、区别;形躯,即肉体身躯。
作己须
满足自身的需求。须,这里指需要、需求。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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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最突出的特点是以质朴直白的白话阐释深刻佛理,没有用任何典故辞藻,却有着振聋发聩的思想力量。
开篇直接打破人类与其他生灵的界限,点明‘我肉众生肉’的平等观,指出人与其他生命仅外形不同,性命本质同源,从根本上推翻了人类为口腹之欲杀生的合理性。最后两句一针见血戳破世人杀生的自私本质:为满足自身需求,不惜让其他生灵承受死亡的痛苦,说理直白恳切,毫不生硬,充分体现了王梵志白话诗通俗明快、直指人心的艺术特点。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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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是唐代初期活跃于民间的白话诗僧,其作品大多散佚,主要保存于敦煌莫高窟出土的唐代写本之中,内容多以通俗语言阐释佛教教义,劝谕世人行善去恶,戒杀慈悲。
本诗是王梵志《五言》组诗八首的第一首,围绕佛教众生平等的核心观点创作,是其说理白话诗的代表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