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幷序) 二十三

王梵志 · 唐代

寺内数个尼,各各事威仪。
本是俗人女,出家挂佛衣。
徒众数十个,诠择补纲维。
一一依佛教,五事总合知。
莫看他破戒,身自牢住持。
佛殿元不识,损坏法与衣。
常住无贮积,家人受寒饥。
众厨空安灶,粗饭当房炊。
只求多财富,余事且随宜。
富者相过重,贫者往还稀。
但知一日乐,忘却百年饥。
不采生缘瘦,唯愿当身肥。
今多损却宝,来年更若为?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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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庙里有好几个女尼,个个都刻意摆出庄严的威仪。
她们原本都是普通世俗人家的女子,出家之后披上了佛门的袈裟。
门下的徒众有几十人,通过铨选提拔出寺院的主事人员。
本该每一条都依从佛教的戒律,五部根本戒律全都了然于心。
不要去盯着旁人违犯清规,自己先要牢牢守好本职主持寺务。
连佛殿的规矩原本都认不清,平白损坏了佛法的仪轨和僧衣。
寺院的公产没有半点积蓄,连带身边的仆从都要受冻挨饿。
众人的厨房里灶火常年空着,粗劣的饭食只能在房里自己烧煮。
她们一心只想着积攒更多财富,其余的事全都敷衍随便应付。
有钱的人互相往来十分殷勤,贫苦的人上门走动就格外稀疏。
只图当下一天的享乐安逸,全然忘了往后长久的饥寒苦楚。
不顾及众生的生计日渐凋敝,只盼着自己一身能肥润富足。
如今已经损耗了这么多寺中宝物,来年的日子又该怎么应付?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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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威仪佛教指佛门弟子行住坐卧所应保持的庄严仪轨举止。
  • 诠择考核遴选。
  • 纲维原指寺院中统领众僧的主事僧官,此处代指寺内的管理职务。
  • 五事佛教指沙弥、尼所要遵守的五项根本戒律,也泛指佛门的基本行事准则。
  • 住持本指护持佛法长住世间,后用来称呼寺院的主事僧人,此处指主持寺务。
  • 常住佛教指寺院中属于全体僧众的公共财产。
  • 生缘指众生的生计、世间的缘分。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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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继承了王梵志诗作典型的俚俗白话风格,全诗没有使用任何生僻典故,全以口语化的直白叙事推进,读来如同民间老者当面说事,质朴却力道十足。

诗人没有站在居高临下的道德制高点说教,而是顺着这些女尼的行事逻辑层层铺陈,从她们出家的身份写到她们违背戒律、逐利忘义的种种行径,把佛门中人自私贪鄙的丑态刻画得入木三分。末尾以反问收束,没有给出直接的评判,却留下了悠长的警示意味,让读者自行品味乱象背后的荒诞,是唐代白话讽喻诗中极具代表性的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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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是初唐至中唐时期极具代表性的民间白话诗人,他的诗作多以俚俗口语入诗,直面世俗百态,在当时的民间和禅林都流传极广。

这首诗是王梵志系列讽世组诗中的一首,创作于唐代开元天宝年间,当时寺院经济快速扩张,部分佛门弟子逐渐违背清规戒律,逐利忘义、戒律废弛的现象十分普遍,诗人便以直白的笔触对这类乱象进行了辛辣的针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