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并序)八十九

王梵志 · 唐代

负恩必须酬,施恩慎勿索。
得他一石面,还他十斗麦。
得他半匹练,还他二丈帛。
瓠芦作打车,棒莫作出客。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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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欠了他人的恩情一定要设法酬报,施予别人恩惠千万不要主动索要回报。
得到别人馈赠的一石米面,要回赠对方十斗麦子作为答谢。
得到别人赠予的半匹熟绢,要回赠对方两丈长的丝帛以示感念。
用葫芦做成日常劳作的车杖,手持棍棒也不要随意出门生事惹祸。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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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恩承受了他人的恩惠而未报答,即亏欠恩情。
  • 一石古代容量单位,十斗为一石,唐代一石约合今六十公斤。
  • 煮熟的熟绢,是唐代民间常用的纺织品。
  • 瓠芦即葫芦,民间常见的草本植物,果实外壳坚硬可制作各类日用器物。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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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摒弃了六朝以来文人诗的华丽辞藻,纯用民间口语入诗,质朴直白却道理通透,是王梵志诗作最典型的风格体现。

全诗没有使用任何生僻典故,全部选取民众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粮食、丝帛、器物作为喻体,将“受恩必报、施恩不图、安分守己”的世俗伦理讲得通俗易懂,极具感染力,也真实反映了初唐普通民众朴素的人际相处准则。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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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梵志是初唐时期诞生于民间的白话诗人,其诗作多以俚俗浅白的语言记录普通民众的处世观念与生活智慧,在中晚唐至宋代的乡野民间广泛流传。

这首训世诗是王梵志伦理类诗作的代表,创作于初唐开元前后,当时民间乡野普遍重视人际间的恩义信义,这类诗作常被用作民间蒙学劝善的通俗读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