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使君席咏拗笼筹得兹字

幸得陪樽俎,良筹复在兹。
献酬君有礼,赏罚我无私。
莫怪斜相向,还将正自持。
一朝权入手,看取令行时。
(同前第二册第一三二○页)。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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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幸能够置身于这场宴席,
精巧的酒筹正好摆在席间。
宾主往来敬酒你恪守礼仪,
行令定赏罚我绝对公正无私。
不要怪我侧身斜对着众人,始终会秉持端正的姿态自持。一旦权柄真正握到了手中,你就能亲眼看到政令畅行的时刻。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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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韦使君“使君”是唐代对州郡最高行政长官刺史的尊称,此处指本次宴集的主人、姓韦的地方官员。
  • 樽俎原本是古代盛放酒食的礼器,后世多用来代指宴席、宴饮的场合。
  • 拗笼筹唐代流行的一种行酒令的专用器具,以竹木签制成,放在笼中抽取,用来定饮酒的次序、数量与赏罚规则。
  • 献酬古代宴饮的传统礼仪,主人向客人敬酒称为“酬”,客人回敬主人称为“献”,此处泛指宾主之间往来敬酒的活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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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咏物诗最巧妙的地方是全程采用拟人化的手法,没有一字直接描摹拗笼筹的外形,完全站在酒筹的视角生发议论,把一件宴席上的玩乐小器具写得极有分量。

全诗小中见大,从酒筹行令时守礼、公正、持正的特性自然引申出理政行权的宏大主题,末两句“一朝权入手,看取令行时”更是跳出了普通宴饮诗的轻浮格局,既贴合酒筹行令的功能属性,也暗含了诗人对为官理政当令行禁止、赏罚分明的期许,亦庄亦谐,巧思独绝。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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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中唐时期的宴集酬唱咏物作品,创作于唐代大历年间,是诗人在时任州刺史的韦姓主人的宴席上,以宴饮行令所用的特殊器具“拗笼筹”为吟咏对象,分韵拈得“兹”字所作的即席诗作。

中唐时期地方官宴饮成风,文人聚会常有行酒令、分韵赋诗的习俗,这类作品往往不局限于描摹器物本身,多会借题寄寓个人的情志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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