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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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持草木的自然天性,栽种下那丛蔷薇。
作为六根之一的眼根不被尘俗侵染,所见的万物色相本就并非实有恒常的存在。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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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眼根佛教六根之一,指人眼能够观照世间形色的感官与对应的认知功能。
  • 色非佛家核心义理概念,指世间所有可见的色相都是因缘聚合而生,本性为空,并非真实恒常的存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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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二十字的禅偈以日常物象承载禅理,没有晦涩的说教感,理趣浑然天成。

前两句从栽种蔷薇的日常行为落笔,点出尊重草木天性的护生初心,后两句陡然翻进禅境,点明修行的核心并非刻意回避外物,而是做到心无挂碍,不被外境色相裹挟侵染,篇幅极短却余味悠长,是中唐禅偈诗的代表性短小精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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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偈颂创作于唐代大历年间的浙东文人禅悦联唱活动中。

当时鲍防、崔泌、严维等数十位浙东文人和诗僧聚集在越州云门寺,为高僧济公的禅院各处景观题写禅偈,整体作品汇编为《云门寺济公上方偈序》,是中唐著名的诗禅融合联唱集的留存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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