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 六

景岑 · 唐代

假有元非有,假灭亦非无。
涅槃偿债义,一性更无殊。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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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缘和合的假有本来就不是实有,假有坏灭也并非就是虚无。
涅槃境界中业债清偿的奥义,本来就是一切本性平等没有差别。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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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假有佛教术语,指一切事物由因缘和合假借而生,无永恒不变的自性,并非实有本体。
  • 假灭指假借因缘而生的事物坏灭消散,因其本非实有,故坏灭也并非真实的断灭。
  • 涅槃佛教术语,指断除一切烦恼、超脱生死轮回后的终极觉悟境界。
  • 一性此处指一切诸法、一切众生共通的本性,也就是本具的佛性。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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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禅偈篇幅短小,义理深邃,清晰阐释了禅宗不落两边、佛性平等的核心思想。

开头两句破执开宗:先点出世间万物皆是因缘和合的假有,本来就没有实存的本性,故而并非真有;当假有的事物坏灭时,也不能说它变成了绝对的虚无,这就破去了凡夫对「有」和「无」的两边执着,完美契合佛教不落两边的中道义理。

后两句进一步点出禅理核心:即便在涅槃境界谈论业债偿清的义理,一切众生与诸佛的本性原本就是平等无差别的,这正是禅宗「佛性本同」「众生皆有佛性」思想的直白体现。全诗语言质朴直白,说理透彻通透,没有冗余修饰,是禅宗偈颂中理境兼具的典型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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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岑是唐代著名禅宗禅师,号招贤,世称长沙景岑,这首偈是他阐释禅理的开示之作,收录于五代禅宗灯录《祖堂集》卷十七中。

偈颂是禅宗僧人用来阐释佛理、表达悟境的文体,这类作品往往短小精悍,直指人心,这首作品旨在破除学人对有无概念的执着,开示佛性平等不二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