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颂三首·不堕凡圣(《五灯会元》注:亦名理事不涉)

事理俱不涉,回照绝幽微。
背风无巧拙,电火烁难追。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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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相与本体理体全然互不拘碍,返观自照便能穷尽一切隐微深奥的禅理。
顺随自性而行如同背风迈步没有巧拙的分别,禅机的迅疾如同电光闪烁根本无从追蹑。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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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理事不涉禅门核心术语,指事相和本体理体各有分际又圆融无碍,凡圣、对错等二元认知都无法将其拘限。
  • 回照禅修功夫,指放下向外求索的执念,返归自心向内观照。
  • 幽微指代常人难以体察的极其隐微深奥的禅理。
  • 烁光亮急速闪烁,此处用来形容电光的转瞬即逝。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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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禅偈全无同类作品常见的晦涩堆砌,以极简的文字勾勒出曹洞禅法不落凡圣的至高境界,意象清劲通透。

前两句直接点出“理事俱不涉”的核心宗旨,把禅修的终极落点从向外攀援拉回向内回照,直接破除学人对凡圣、理事的二元分别执念。后两句以“背风”“电火”两个极富生活感的意象作喻,把抽象的禅理具象化,既写出了任运自在无分巧拙的修行状态,也点出了本心灵光迅疾、不容世俗思维拟议的特性,尽显曹洞禅风绵密而通透的独有特质。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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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偈是唐代曹洞宗创始人洞山良价禅师所作的禅门偈颂,收录于《五灯会元》卷十三,是良价开示门下学人、阐释自家禅法核心要义的作品。

良价长期在江西洞山驻锡弘法,提倡“不落两边、理事圆融”的禅修宗旨,这首偈专门指向“不堕凡圣”的超越境界,是曹洞宗禅法体系的重要凝练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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