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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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人的事情交由旁人自己去决断。属于自己的本分事要由自己亲自裁度证悟。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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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佗事同“他事”,指与自己无关的旁人的事务。
  • 裁裁断、做主,此处引申为亲身践行、证悟。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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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则偈语集中体现了禅宗“自性自度”的核心主张,全无后世禅偈的文字游戏习气,质朴刚健,直指人心。

前一句教人放下对他人事务的妄念攀援,不必越界干预旁人的因果选择,破除向外驰求的多余执念;后一句更是当头棒喝,点明了修行从来没有可以替代的捷径,明心见性的本分事必须自己下功夫践行,旁人无法代劳。短短十字,将禅门修行的要旨说透,千百年来一直被禅林奉为入门的重要开示。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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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偈语是唐代禅宗雪峰义存禅师的开示之作,创作于他在福建雪峰山广接学人、传法弘禅的时期。

当时有参禅的僧人向义存请教修行处世的关键要领,义存没有使用晦涩的机锋转语,直接以浅白直白的两句偈语点醒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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