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州录事

百里传呼号录公,三年得替普天同。
惟君四载过常例,更有何人继后风。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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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境百里的属吏传呼尊称你为录公,按旧制三年就可卸任替换是天下通行的惯例。
唯独你任职四年打破了常规先例,此后还会有什么人能接续你这份久任的高风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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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公宋代对州级官府中录事参军的尊称,录事参军主管州府文书收发、纠察诸曹公务,属于州郡核心佐官。
  • 得替宋代官场通用术语,指官员任满获得替换、正式卸任。
  • 常例朝廷通行的常规任职制度、惯例。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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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以纪实的口语化笔法入诗,没有堆砌典故,风格诙谐质朴,极具市井生活气息。

前两句先铺陈天下共知的官场常制,为后两句的转折做足铺垫,以普遍的三年任期反衬主人公四载久任的特殊性,末句以反问收束,既有对这位录事参军勤勉尽职的赞许,也暗含对当时官场频繁换人的隐性批评,以极小的切口折射出北宋地方职官制度的运行细节,具备很高的社会史料价值。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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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诗收录于宋代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十六,是北宋宣和年间太学生路坦的纪实赠诗。

宋代地方诸州的录事参军俗称「录公」,按当时的铨选制度,录事参军的常规任期为三年,而某位录事参军连任满四年才得替换,在当时传为地方官场趣闻,路坦便以此事为题写下这首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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