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雅十首

尹洙 · 宋代

皇底其治,钦哉惟刑。
在疑而宥,罔察为明。
爱怒弗肆,孰为重轻。
毋一弗辜,惟典之平。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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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王治理天下,对刑罚事务始终心怀敬畏。
罪证存疑就从轻宽宥,不把苛察细过当作贤明。
不肆意放纵个人喜怒,断案自然不会轻重偏私。
不能让任何一个无辜者蒙冤,要让法典保持公平公正。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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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祗”,有安定、恭敬之意,一说意为“达到”。
  • 谨慎敬畏,指处理刑罚事务要秉持审慎的态度。
  • 宽宥,赦免,指罪证存疑时从轻处置。
  • 不,不要。
  • 弗肆不肆意放纵个人的喜怒情绪。
  • 指国家的法典、典章制度。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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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典型的四言雅诗,风格古朴庄重,完全继承了《诗经》雅诗的体制与精神,旨在阐述儒家仁政的刑罚观。

本诗开篇点明核心主旨,提出用刑必须谨慎敬畏的总要求,接着层层递进提出“存疑宽宥”“不苛察为明”“不纵喜怒”三个具体用刑原则,最后落脚到刑罚公平、不害无辜的终极目标,逻辑清晰,层层深入,结构严谨。

整首诗语言质朴端凝,观点鲜明,将抽象的治国理念融入四言颂诗的庄重体裁中,既符合颂诗的体制要求,又清晰传达了仁政思想,体现了尹洙古文创作“简而有法”的艺术特点。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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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洙是北宋仁宗时期古文运动的先驱,主张文风古朴,关注经世致用的儒家治世理念。《皇雅十首》是尹洙模仿《诗经》雅诗风格创作的一组颂诗,内容多歌颂北宋朝廷的文治武功、典章制度,本诗阐述了儒家仁政理念下的用刑治国思想。

尹洙一生反对浮靡文风,提倡务实仁政,这首诗是他治国思想的诗化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