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齐五月两院狱空喜而成咏

祖无择 · 宋代 · 绝句

厌预铃斋议,欣闻狱犴空。
三章用旧制,五月绍遗风。
止系垂衣治,非干别驾功。
惟期四海内,刑厝与周同。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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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已厌烦参与官署里的繁苛公务议论,如今欣喜听闻所辖两处监狱全都空空没有在押犯人。
沿用汉初约法三章的宽简律法旧制,到任仅五个月就接续了前代清明治狱的优良传统。
这完全仰赖君主以德化民的无为治道,绝非我这个地方佐吏的个人功劳。
只期盼全天下的疆域之内,刑罚都能像周代那样搁置不用,实现太平大同。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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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铃斋古代州郡长官办公议事的厅堂,这里代指地方官府的公务场所。
  • 狱犴泛指监狱,犴原本指古代乡亭设置的牢狱,后引申为所有监狱的统称。
  • 三章指汉高祖刘邦入关中时定下的“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的约法三章,代指宽简不苛的律法。
  • 继承、接续。
  • 垂衣治出自《周易·系辞下》“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用来称颂帝王以德化民、无为而治的盛明局面。
  • 别驾古代州郡的佐官名,这里是作者的自谦之称。
  • 刑厝也作“刑错”,指刑罚被搁置不用,天下太平到无人犯法的程度。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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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宋代地方官抒写仁政理想的代表性作品,通篇没有矜夸自满的骄气,处处体现出正统儒家的治世理念内核。

开篇以“厌”“欣”二字对举,直接点出诗人对繁苛公务的厌弃和对狱空刑清局面的由衷喜悦,情感真挚毫无矫饰。后半部分不居功、不自傲,将治绩归于君主的德化感召,同时点明自己的终极政治理想是追慕周代的太平治世,让刑罚虚置、百姓安居乐业,充分展现了一位正直士大夫的仁政追求,语言庄重质朴,格调清正高远。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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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仁宗庆历年间,祖无择出任齐州地方官的任上。

当时他到任齐地刚满五个月,所辖的两处监狱都没有在押犯人,境内政清人和,治安状况极佳,诗人感念治下清明的局面,同时抒发自己的政治理想,于是写下这首咏怀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