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精笔架

璞琢穷工巧,书帷适用高。
得邻辉宝墨,栖迹卧文毫。
匪月光长在,非冰暑自逃。
千金不论直,一字若为褒。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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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璞石般的水晶雕琢而成,工艺极尽精巧,在书斋帷间使用起来格外趁手合意。
紧邻着宝光流转的墨锭,笔架静静托住文人书写的毛笔毫锋。
它并非月光却长久散发清辉,也不是寒冰却能让暑气自然消散退去。
它的价值本就不能用千金来衡量,得到诗文一字的赞誉,便是对它最好的褒扬。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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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精即水晶,古代也作水晶,是无色透明的石英结晶,古人常将其雕琢为各类文房器物。
  • 璞琢指将未经加工的原石打磨雕琢,这里特指水晶原石被加工为笔架的过程。
  • 书帷书斋中悬挂的帷幔,此处代指文人日常活动的书斋空间。
  • 文毫代指毛笔,毫原指毛笔的兽毛笔头,这里以部分代整体指代书写用的毛笔。
  • 直通“值”,指器物的价值。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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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咏物诗全程紧扣水晶笔架的物性特征,没有空泛的描摹,每一句都贴合器物本身的特质,是宋代文房咏物诗的典型代表。

诗人以“匪月”“非冰”两个工整的对仗判断,精准点出水晶笔架清辉长明、触感凉润的核心特点,没有堆砌生僻典故,语言质朴雅致,将器物的物理属性和文人追求清雅脱俗的精神追求完全融合,物我合一,尽显宋代士大夫的闲雅审美格调。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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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骧是北宋仁宗至徽宗时期的知名文人,历任地方州县官职,平生雅好文房器物,留下了大量咏叹文房清玩的诗作。

北宋中期文人士大夫阶层兴起了品鉴、收藏文房雅器的风潮,水晶作为当时较为珍稀的材质,常被雕琢为各类文房用具,这首诗正是韦骧为自己案头的水晶笔架所作的咏物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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