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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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晋之地边境安宁没有战事,治安官员闲居无事,为民兵颁赐礼笏,让他们放下弓箭刀枪。
整整六年讲习武备,儒者的冠帽始终戴在头上,不曾踏入朝廷宫门,却身着战袍安定一方。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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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给事即给事中,古代官职名,掌侍从谏诤等事务,这里指黄庭坚的叔父黄廉,他生前曾任给事中职务。
  • 晋地指今山西省一带,春秋时属晋国疆域,后世遂以晋地代指该区域。
  • 贼曹汉代掌管治安、缉捕盗贼的官职,这里代指地方治安类职务。
  • 笏古代官员上朝所持的手板,用玉、象牙或竹片制成,这里指授予民兵的身份信物。
  • 儒冠儒生所戴的冠帽,代指文人儒者的身份。
  • 金门即金马门,汉代著名宫门,后世多用来代指朝廷中枢的宫门。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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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跳出了传统挽词一味堆砌哀痛情绪的套路,以纪实白描的笔法,勾勒出一位能文能武的儒臣形象。

前两句直接铺陈叔父治边的突出成效,晋地无烽烟,兵民弃武从文,足见其治理能力之卓异;后两句以“儒冠在”对“着战袍”,凸显出叔父以纯粹儒者身份行定边安民之事的特殊风采,全诗没有刻意的溢美之辞,却满含对叔父平生功业的由衷敬佩,沉挚的追思之情藏于平实的叙事之中,余味悠长。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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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挽词作于北宋哲宗元祐六年(公元1091年),是黄庭坚为悼念叔父黄廉所作。

黄廉是北宋知名能臣,曾以儒臣身份出镇晋地,整饬军务、安抚边民,政绩卓著,这首组诗的第六首,专门追忆黄廉在晋地平定边患、安定地方的突出功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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