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胡邦衡之新州贬所二首 其二

大厦元非一木支,欲将独力拄倾危。
痴儿不了公家事,男子要为天下奇。
当日奸谀皆胆落,平生忠义只心知。
端能饱吃新州饭,在处江山足护持。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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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的国家社稷大厦原本就不是一根木头能够支撑,你却想要凭一己之力挽救国家于倾覆危亡之中。
那些庸碌痴愚的小人根本担当不了国家大事,大丈夫就要做天下间顶天立地的奇伟人物。
当年你上书弹劾奸党之时,所有奸邪谄谀之徒都被吓得魂飞胆落,你平生秉持的忠义节操,只有相知之人才能深切领会。
倘若你真能坦然在新州安度贬谪岁月,所到之处的大好江山也必定会全力护佑你这样的义士。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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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胡邦衡即胡铨,字邦衡,南宋著名爱国名臣,一生力主抗金,因弹劾奸臣多次被贬。
  • 元非原本就不是,“元”是“原”的通假字。
  • 拄倾危支撑即将倾覆的国家危局,拄意为支撑、抵住。
  • 痴儿此处是反讽语气,代指那些庸碌懦弱、误国误民的主和派官僚。
  • 奸谀奸邪谄媚的小人,此处特指秦桧为首的投降派权奸集团。
  • 端能果真能够,此处是期许、劝慰的语气。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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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全无传统送别诗词常见的悲戚感伤之气,通篇以刚健质朴的笔力,盛赞胡铨不畏权奸的奇节义行,字里行间奔涌着激昂的爱国正气,声情掷地作金石声。

首联以“大厦非一木可支”的常理起笔,反而更加反衬出胡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大勇,颔联直斥庸碌误国的群小,高声标举大丈夫要做天下奇士的价值取向,颈联回溯胡铨上书的壮举,凸显其忠义品格的撼动力,尾联以豁达之语劝慰友人,尽显诗人对正义力量的坚定信心。全诗语言爽利,风骨凛然,是南宋前期爱国诗歌中极具刚气的经典代表作。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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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南宋绍兴十二年(公元1142年)。当时枢密院编修官胡铨(字邦衡)因公然上书宋高宗,请求斩首秦桧、王伦等主和投降派核心人物,坚决反对与金国议和,触怒了权倾朝野的秦桧,被朝廷除名,编管贬谪到偏远的新州(今广东新兴)。

当时南宋朝野上下都畏惧秦桧的淫威,无人敢出面为胡铨送行,甚至不敢和他有任何牵连往来,年近七旬的诗人王庭珪却不顾个人安危,接连创作两首诗为胡铨壮行,后来他本人也被秦桧以“诽谤朝政”的罪名流放夜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