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收起展开
我家中共有五十口人需要供养,所治理的州郡辖下有十万户百姓。
出外我是主管赋税徭役的地方长官,回到家中又要做全家衣食生计的主事人。
水涝旱灾的灾情都要放在心上牵挂担忧,百姓的饥寒困苦都要亲手抚恤安顿。
这和常年以苦蓼为食的虫子有什么区别,早已浸在劳苦之中,竟察觉不到什么是真正的苦楚。

注释

收起展开
  • 差科头唐代民间对主管征发赋税、徭役的地方长官的俗称,差科指官府向民间派征的各类徭役和赋税。
  • 手抚亲手抚恤、安顿照料,指地方长官亲自处置民生相关的事务。
  • 食蓼虫出自《楚辞·七谏》的典故,蓼是一种味极苦的草本植物,寄生在蓼上的虫子长期以苦蓼为食,习惯苦味之后便察觉不到苦的滋味,诗中用来形容长期操劳苦事、早已习惯劳苦的状态。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以极为浅白质朴的语言,写出了唐代中下层地方官员公私两忙的真实生存状态,没有丝毫的虚饰与标榜。

白居易没有刻意渲染自己的勤政爱民,而是以近乎自嘲的口吻,将自己既要养家又要治民的双重压力和盘托出,最后以食蓼虫的典故作结,既暗含了对自身常年劳苦的调侃,也藏着对民生疾苦的深切共情,尽显白居易诗作平易真切、情出于中的一贯风格。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唐穆宗长庆三年(公元823年),时年五十二岁的白居易正出任杭州刺史。

作为主政一方的地方长官,他既要承担辖区内民政、赋税、劝农、救灾的全部职责,又要负担一大家族人的生计开销,公务与家事的双重操劳让他生出诸多感慨,于是写下这组《自咏五首》以抒怀。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