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咏五首·其五

组诗 《自咏五首》 第 5 首 / 已收录 5 首

官舍非我庐,官园非我树。
洛中有小宅,渭上有别墅。
既无婚嫁累,幸有归休处。
归去诚已迟,犹胜不归去。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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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的屋舍不是我的私宅,官府的园林不是我栽种的树木。
我在洛阳城中有一处小宅院,渭水岸边还置有闲居的别墅。
既已经没有子女婚嫁的俗事牵累,所幸还有可以辞官归隐的去处。
如今决意归隐诚然已经稍晚,却也远好过始终不肯辞官归乡。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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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官舍官府的房舍,即官吏办公居住的官署居所。
  • 洛中即洛阳,唐代的东都,是中晚唐文人闲居避世的首选之地。
  • 渭上渭水岸边,白居易的家族旧宅位于渭水之滨的下邽县。
  • 归休指辞官退休,归隐闲居。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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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完全以浅白如话的语言直抒胸臆,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雕琢,典型体现了白居易诗作浅切通俗的艺术风格。

全诗层层推进脉络清晰:先点明寄身官署的漂泊无依感,再交代自己早已备好归隐的居所,接着说明世俗牵绊已经尽数解除,最后点出即便归隐稍晚也远胜于贪恋禄位终老官场的人生选择,字里行间满是对官场纷争的厌弃和对自在闲居生活的向往,是解读白居易“中隐”思想的重要文本。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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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白居易中年之后反思仕宦生涯的自咏组诗中的第五首,创作于唐文宗大和三年(公元829年)前后。

当时白居易经历过元和年间的贬谪风波后,早已厌倦朝堂党争的纷乱,转而推崇“中隐”的处世理念,他此前已在洛阳购置宅院,渭水之滨也有家族旧居,子女都完成婚嫁,了无世俗牵挂,因此写下这组诗袒露自己的归隐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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