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辰书事二首 其二

组诗 《甲辰书事二首》 第 2 首 / 已收录 2 首

往昔曼卿曾夺敕,后来同甫竟成名。
草茅匹士谋身拙,槐棘诸公议法平。
囚服若为探禹穴,明时定不血秦坑。
何当拜舞鸡竿了,沽酒刲羊与压惊。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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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昔石曼卿曾夺敕,后来陈同甫竟成名。
草茅匹士谋身拙,槐棘诸公议法平。
囚服若为探禹穴,明时定不血秦坑。
何当拜舞鸡竿之下,沽酒刲羊与压惊。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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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曼卿石延年,字曼卿。
  • 夺敕夺回敕书。
  • 同甫陈亮,字同甫。
  • 草茅匹士草野之士。
  • 槐棘三槐九棘,指公卿。
  • 囚服囚衣。
  • 禹穴禹穴,会稽。
  • 秦坑秦坑儒。
  • 鸡竿鸡竿,赦书之竿。
  • 刲羊杀羊。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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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甲辰书事》是刘克庄感怀时事之作。首联"往昔曼卿曾夺敕,后来同甫竟成名"以石延年、陈亮之典写才士的起落;颔联"草茅匹士谋身拙,槐棘诸公议法平"以草野之士与公卿相对,写议法之不公;颈联"囚服若为探禹穴,明时定不血秦坑"写囚服之辱与明时无坑儒之祸;尾联"何当拜舞鸡竿了,沽酒刲羊与压惊"以赦书鸡竿、沽酒压惊作结,写对脱罪之庆。全诗关注时事、忧愤深广,是刘克庄反映士人遭遇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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