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舍雠理律书呈同舍二首 其二

经筵敢倦力刊讹,国典将追鼎铸书。
静对阙疑还阁笔,不知三古字为鱼。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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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经筵供职怎敢心生倦怠,全力订正典籍中的文字讹误,要让国家法典追仿古代铸于鼎上的权威刑书垂范后世。
静静面对存疑的内容便搁下笔不敢妄改,竟不知上古三代的文字早已出现诸多传抄讹误。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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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筵古代帝王为讲论经史特设的御前讲席,宋代也代指馆阁文臣参与朝廷文事、侍奉经幄的职务身份。
  • 刊讹订正典籍中的文字讹误。
  • 鼎铸书指春秋时郑国执政子产将刑律条文铸于鼎上,公之于众的典故,代指古代传之久远的权威法典。
  • 阙疑出自《论语·为政》“多闻阙疑”,指对有疑问的内容保留原状,不随意妄改。
  • 阁笔放下笔,“阁”通“搁”。
  • 字为鱼出自“鲁鱼亥豕”典故,指古书传抄过程中因字形相近产生的文字讹误。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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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围绕馆阁校勘律书的日常职事展开,用典贴切自然,毫无堆砌之感,是宋代馆阁职事诗的代表性作品。

首联先点明自身校书不敢懈怠的态度,以子产铸刑鼎的典故立起编校法典的高标准,体现出宋代文臣参与国家礼制建设的严肃责任感。后两句化用阙疑搁笔、鲁鱼亥豕的经典掌故,把校勘时审慎持重的状态和对古籍千年传讹的感慨自然道出,全篇气韵沉雅,在平实的叙事中透出严谨的治学底色。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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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仁宗年间,当时宋祁供职馆阁,参与朝廷组织的律法典籍校理工作。

北宋初年为完善法制体系,朝廷集中文臣系统整理前代流传的律书,校正历代传抄产生的错漏,宋祁在官署值班校书时,与同僚共事有感,便写下这组诗赠给一同校勘的同舍官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