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以禅门公案为议论核心,一反世俗对维摩默然的刻板推崇,提出了极具个人色彩的禅理新解。
开篇先破除“以言传道”的执念,认为大道本就存在于言语声韵之外,根本不需要借助言辞来传递,就连禅宗素来推崇的当头棒喝,都已经是落了下乘的“老婆禅”,是修行者刻意对后学做出的提点,远非最本真的禅机。后两句笔锋一转做翻案文章,质疑后世学人将维摩的沉默当成至高奥义的做法,认为这种刻板解读反而是落入了新的执念,被文殊与维摩互动的表象迷惑了。全诗短小精悍,全无禅理诗常见的晦涩堆砌,以翻案笔法写出了作者对禅宗“不落言筌”核心要义的独到体悟,理趣盎然。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