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 其二

诗书灰烬便秦文,便得秦王却误身。
斯具五刑秦再世,六经还有表章人。

译文

收起展开
诗书典籍都被烧成灰烬,改而推行秦代的法令文书,李斯自以为迎合了秦王的心意,到头来反倒害了自身。
李斯最终身受五种酷刑被处死,秦朝也只传了两代便灭亡,而儒家的六经却依然有后人来表彰弘扬。

注释

收起展开
  • 诗书灰烬指秦始皇采纳李斯建议,焚烧民间收藏的《诗》《书》等儒家典籍的历史事件。
  • 五刑秦代的五种酷刑,李斯最终被秦二世处以腰斩,夷灭三族,生前受尽各类酷刑折磨。
  • 秦再世指秦王朝仅传了秦始皇、秦二世两代,统治时间不足十五年就宣告灭亡。
  • 表章即表彰、显扬,这里指汉代以来儒者重新整理、复兴儒家六经的文化行为。

赏析

收起展开
这是一首立意鲜明的咏史绝句,以极简练的笔墨对李斯协助秦始皇推行文化专制的愚妄行为作出了深刻批判。

全诗以强烈的历史反差形成艺术张力:李斯为了稳固自身权位,不惜焚毁传承数百年的文化典籍,最终却落得身死族灭的下场,而他想要彻底铲除的儒家六经,反而在秦亡之后得到了后世的尊崇与弘扬,这种充满反讽的历史走向,有力地证明了文明的生命力绝非专制强权可以随意扼杀。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薛季宣是南宋著名的经世致用派学者,永嘉学派的开创者之一,他十分注重对历史兴亡的经验总结,创作了大量借古讽今的咏史作品。

这首《李斯 其二》是他的咏史组诗中的第二首,针对秦代焚书、李斯助纣为虐最终自食恶果的史事展开议论,体现了他尊儒重教、反对文化专制的思想倾向。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