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罗汉赞十六首 其一三

组诗 《南山罗汉赞十六首》 第 13 首 / 已收录 16 首

如来宝仗降魔相,慈悲威怒震十方。
毒龙帖耳收雷霆,逆鳞可摩若家狗。
我法未尝恼众生,不令肆毒生恐怖。
但以本来悲愿力,情与无情共一家。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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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着如来法宝现出降魔的法相,慈悲中自带威怒震慑十方世界。
凶猛毒龙耷拉下耳朵收起雷霆威势,连它喉间最碰不得的逆鳞都可以抚摸,温顺得像家养的犬狗。
我所秉持的佛法从来不曾惊扰众生,更不会纵容毒类滋生世间的恐怖。
全凭本初发下的悲悯度世愿力,有情众生与无情万物自然融为一体同属一家。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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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来佛的十大称号之一,此处代指修得圆满境界的罗汉所具备的如来自性。
  • 十方佛教概念,指东南西北、东南、西南、东北、西北、上下十个方位,代指世间所有空间。
  • 毒龙帖耳凶猛的毒龙耷拉下耳朵,形容桀骜的恶类完全被感化降伏的状态。
  • 逆鳞传说龙喉下长有倒生的鳞片,凡人触碰龙就会暴怒杀人,此处代指毒龙身上最不可冒犯的部位。
  • 悲愿力佛教术语,指修行者最初发下的悲悯众生、普度世间的本愿所生发的无上感化力量。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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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诗最突出的艺术特色是打破了传统罗汉赞的神圣化叙事,将黄庭坚标志性的“以俗为雅”诗风与禅理完全打通。开篇将“慈悲”与“威怒”两种看似矛盾的特质统一在罗汉法相之上,暗合佛教“不为慈悲所缚,不为威怒所碍”的中道境界。

“逆鳞可摩若家狗”一句尤为奇绝,用极其俚俗日常的“家狗”意象消解了毒龙的恐怖神性,以俗趣破执念,完全跳出了同类作品渲染神通法力的俗套。

全诗最终落点不在降伏的威力,而在“我法未尝恼众生”的平等内核,点明感化并非以暴制暴,而是依循本然的悲愿,最终达成有情与无情万物同体的至高境界,把抽象的禅理写得鲜活可感,毫无说教的生硬感。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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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赞诗创作于北宋元祐年间,当时黄庭坚在京师任职,与佛禅大德往来密切,深研般若中观义理,为当时流传的终南山十六罗汉图创作了十六首题赞。

本首是第十三首,歌咏的是佛门中以神通降伏毒龙的罗汉形象,并非普通的人物题咏,而是借罗汉外相阐发禅宗核心义理,是黄庭坚诗风与禅理深度融合的代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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