凄其岁晚不胜乡国坟墓之情再得四篇赠宗之毋以示他人也 其四

昔我宦南海,宾友日击鲜。
今来童市归,掌肉分乌鸢。
旅食何足校,苦望双旌烟。
愿为墓户家,毋为地行僊。

译文

收起展开
从前我在南海一带做官的时候,宾客友人天天都能享用鲜美的肉食。
如今我从市井辗转归来,只能把掌中的肉食分喂给乌鸦和老鹰。
旅居漂泊的生活得失本不值得计较,我最苦苦盼望的是故乡坟前的旌幡炊烟。
我宁愿做守在祖坟旁的寻常人家,也不愿做什么游走世间的地行仙。

注释

收起展开
  • 宦南海在南海周边地区做官,敖陶孙曾任职福建等地,地域临近南海。
  • 击鲜宰杀鲜活的美食享用,代指早年生活优裕富足。
  • 乌鸢乌鸦和老鹰,泛指野外的猛禽。
  • 双旌原指古代高官出行的仪仗旗帜,这里代指先祖坟墓前祭祀所用的旗幡。
  • 地行僊即地行仙,道教传说中行走于人间的仙人,这里代指漂泊在外不得归乡的闲散之人。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以今昔对比的手法开篇,将早年宦游生活的优裕快意与晚年漂泊的落魄处境并置,巨大的落差之下,自然引出诗人沉挚的乡国之思。

全诗没有刻意雕琢的辞藻,完全是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末尾两句宁愿做守墓的寻常百姓也不愿做游仙的告白,将传统士人安土重迁、慎终追远的文化情怀表现得淋漓尽致,沉郁动人。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作于南宋宁宗时期,是敖陶孙晚年岁末的抒怀作品。

当时诗人漂泊异乡,年暮之际触景生情,心中满是对故乡与先祖坟墓的深切思念,因此写下这组共四首的诗作赠给同族子弟敖宗之,还特意叮嘱不要将诗作随意示人,足见其情感的私密性与真挚程度。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