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祐三年九月受命来岭外七年十一月得请知济州感恩顾己喜不自胜留诗四章以志岁月 其一

镇抚四夷吾道在,可怜壮志日因循。
四年尽瘁今归去,不负斯民只负身。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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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守安抚四方边地我所秉持的道义始终不变,可叹往日的壮志一天天在公务中蹉跎消磨。
我在任上四年竭尽心力如今终于得以北归,没有辜负治下的百姓,唯独亏欠了我自己的身心。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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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抚四夷镇守安抚四方边远部族地区,这里指李师中在岭南主持边地政务的核心职责。
  • 因循这里指蹉跎、迁延,形容时光在繁杂公务中缓缓消磨。
  • 尽瘁竭尽全部心力,形容尽心履职、不辞辛劳的状态。
  • 斯民指作者在岭南治理过的当地百姓。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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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语言质朴刚直,没有丝毫矫饰,完全是作者发自肺腑的真情流露。

全诗没有刻意渲染离任北归的喜悦,反而先道出壮志蹉跎的微叹,最终落脚于“不负斯民只负身”的自我剖白,尽显一位古代正直官员以民生为重、不计自身得失的高风亮节,没有空泛的感恩套话,字字发自本心,千百年来读来仍令人动容。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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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作于北宋仁宗嘉祐七年(公元1062年),李师中于嘉祐三年受命赴广南西路担任提点刑狱,主理岭外军政司法事务。

他在岭南前后驻留七年,其间四年始终恪尽职守,安抚边民、平反冤狱,政绩卓著,后来向朝廷奏请调任内地获准,得授济州知州,离任之际感念朝廷恩遇,回望自身仕宦历程,喜不自胜写下这组七言绝句,共四首,本诗是其中第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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