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寒山拾得二十首 其三

组诗 《拟寒山拾得二十首》 第 3 首 / 已收录 19 首

风吹瓦堕屋,正打破我头。
瓦亦自破碎,岂但我血流。
我终不嗔渠,此瓦不自由。
众生造众恶,亦有一机抽。
渠不知此机,故自认愆尤。
此但可哀怜,劝令真正脩。
岂可自迷闷,与渠作冤雠。

译文

收起展开
大风吹动屋瓦从高处坠落,正好砸破了我的头顶。
那瓦片自己也摔得粉碎,哪里只是我头上流出鲜血。
我始终不会发怒怪罪这瓦片,它坠落下来本就身不由己。
世间众生做出种种恶行,背后往往都有隐微的机缘牵引。
他们自己察觉不到这份隐在的动因,所以才会犯下过错、自认罪责。
这种情况只值得心生哀怜,劝导他们真正修正自身言行。
怎么可以自己执迷糊涂,反倒和这些人结下难解的冤仇呢。

注释

收起展开
  • 嗔渠嗔,发怒怪罪;渠,唐宋时期常用的第三人称代词,相当于“它/他”,此处先指瓦片,后代指作恶的众生。
  • 机抽禅理相关概念,指暗中牵引人行为的隐微动因、身不由己的机缘。
  • 愆尤出自李白《古风》,指过失、罪责。
  • 冤雠雠为“仇”的古异体字,即冤仇、仇敌。

赏析

收起展开
这首诗以极为生活化的小事开篇,从屋瓦坠落砸头的寻常际遇切入,跳出了常人遇挫便生怨怼的惯性思维,以瓦片“不自由”的认知,引出对世间恶行的全新审视视角。

全诗语言质朴浅白,完全承袭寒山诗的通俗风格,没有用任何生僻典故,却层层递进阐发了佛家慈悲忍辱、不执怨怼的禅理,将王安石晚年融通佛老、放下世俗得失分别心的平和心境展现得淋漓尽致,以小见大,理趣盎然。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首诗是王安石晚年退居江宁半山时期的作品。

王安石在变法受挫、罢相闲居之后,远离政坛纷争,终日参研佛禅典籍,对唐代诗僧寒山、拾得所作的通俗禅理诗十分喜爱,于是效仿其体例意趣,创作了《拟寒山拾得二十首》,本首即为组诗中的第三篇。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