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绝句 其七六

善胜不于常胜得,无方始向有方求。
故知欲使人无讼,莫使情于听处留。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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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合乎道义的高明取胜之道,不能从过往常胜的经验里得来,没有固定范式的至高境界,要从有规可循的具体路径中求索。
由此可知想要让百姓之间不再发生诉讼争端,断案者千万不能在听理讼案的过程中留存偏私的私情。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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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善胜原指善于取胜的智慧,这里指合乎儒家道义的高明治世之道。
  • 无方没有固定范式的至高境界,这里指通权达变的儒家至道。
  • 有方有具体规度、可依循践行的日常行事法度。
  • 无讼没有诉讼争端,是儒家德治理念下的理想社会状态。
  • 听处听理诉讼、裁断案件的过程。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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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理学思辨入诗,跳出了普通诗作的抒情框架,以浅白的七言句式层层递进阐发儒家的德治理想,说理通透毫无迂腐之气。

前两句先破后立,点明至高的治道不能拘守过往的常胜经验,必须从可落地的具体法度中逐步求索,后两句顺势收束落点到孔子的无讼理想,点明为政者首先要在断案时摒除私情、秉持公心,才能引导百姓彼此以诚相待,最终实现没有争端的清明治世,是宋代理学诗中义理与诗味结合的上乘作品。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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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成是南宋著名理学家,为程门弟子杨时的门生,平生研治《论语》用力极深,所作《论语绝句》组诗共一百首,均为读《论语》时随感创作的论道作品。

这首诗化用《论语·颜渊》中孔子提出的“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的经典论述,是宋代理学家以诗阐发儒门义理的典型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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