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收起展开
禄米都是前定的,分毫不可增添。
园中的葵菜莫与人争利,邻家的枣子也有伤廉节。

注释

收起展开
  • 禄米俸禄。
  • 分铢分毫。
  • 园葵园中之葵。
  • 邻枣邻家之枣,王吉东邻枣树之典。
  • 伤廉有伤廉节。

赏析

收起展开
这是送明甫的第三首。前句“禄米皆前定”写俸禄(禄米)皆前定、“分铢不可添”写分毫(分铢)不可增添;后二句“园葵莫争利”写园葵(葵菜)莫与邻争利、“邻枣亦伤廉”写邻家之枣亦伤廉节(王吉去妇之典)。全诗于送子中见告诫其清廉自守。

创作背景

收起展开
这是送明甫的第三首。诗人写俸禄皆前定、分毫不可增添,末写园葵莫与邻争利、邻家之枣亦伤廉节(王吉去妇之典)。全诗于送子中见告诫其清廉自守。

原作与现代解读分别整理。内容整理说明 · 内容纠错 · 内容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