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诗三十八首 四

乐羊为魏将,食子殉军功。
骨肉且相薄,他人安得忠。
吾闻中山相,乃属放麑翁。
孤兽犹不忍,况以奉君终。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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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羊担任魏国的大将,为了求取军功甚至吃下了自己儿子的肉。
对亲生骨肉尚且如此凉薄寡情,对待旁人又怎会怀有真正的忠心?
我听说当年中山国的国相,正是那位被君主托付重任的放麑老人。
对孤苦的幼兽尚且怀有不忍之心,更何况是自始至终侍奉君主呢?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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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乐羊战国时期魏国将领,他奉命攻打中山国时,中山国君将他的儿子烹成肉羹送来,乐羊为表对魏国的忠心,当众吃下了肉羹。
  • 放麑翁指春秋时的秦西巴,他随主人孟孙氏打猎时捕获了一只幼鹿,母鹿一路哀鸣追随,秦西巴于心不忍私自放走幼鹿,后来孟孙氏赏识他的仁厚,举荐他做了中山国相。麑指幼鹿。
  • 属通“嘱”,托付、托付重任的意思。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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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以正反两则典故形成强烈对照,风格质朴刚健,是陈子昂倡导的“汉魏风骨”的典型体现。

前半段批判乐羊为了军功泯灭人伦的虚伪行径,点出了一个核心道理:连亲生骨肉都能苛待的人,不可能对他人、对国家怀有真正的忠诚。后半段以秦西巴的仁心作为正面参照,说明真正值得君主托付重任的,恰恰是天性仁厚、连弱小生命都不忍伤害的人。全诗没有多余修饰,以史事直接针砭时弊,寄寓了诗人对当时功利至上的官场风气的不满,也彰显了他以仁义为根本的政治操守。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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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诗是陈子昂《感遇诗三十八首》中的第四首,创作于武后统治时期,是诗人借咏史抒怀的代表性作品。

当时朝堂之上不少士人为了追逐功名利禄不择手段,甚至背弃人伦天性来邀取忠心的名声,陈子昂对此深恶痛绝,便借两则先秦古事寄寓自己的道德评判与政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