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与可韵为湖亭杂兴十首 其五

治郡乃称太守,退公自是闲人。
已向环中得趣,何须事外劳神。

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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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州郡的政绩足以配得上太守的名分,办完公务退居闲处本就是自在闲散之人。
已然从大道之中悟得真趣,何必在世俗事务之外枉费多余的心神。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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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与可韵步文同(字与可)诗作的原韵创作,是古代和诗的常见形式。
  • 治郡治理州郡的各类政务。
  • 退公指公务全部处理完毕之后的闲暇时段,也叫退衙。
  • 环中语出《庄子·齐物论》“得其环中,以应无穷”,代指超脱世俗是非的精神核心、大道本体。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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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首风格冲淡平和的六言理趣诗,通篇不用华丽辞藻,以浅近直白的日常语言道出通透从容的人生境界。

前两句先立住处世的基本基调:为官时恪尽职守、政绩相称,完全无愧太守的职责,退衙之后便彻底放下公务俗务,做一个闲散自在的普通人,完全没有传统仕宦诗文里常见的案牍劳形的疲惫感。后两句化用庄子的经典典故,点明自己已然体悟到精神世界的至高真趣,完全不必为了世俗虚名、身外杂事耗费多余心神,把儒家的勤政担当和道家的逍遥适意完美融合,尽显北宋士大夫舒展从容的精神风貌。

创作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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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组诗作于北宋中期,文同(字与可,北宋著名文人、画家)曾创作湖亭杂兴诗十首,吕陶依其原作的韵脚次第追和,本首是其中第五篇。

当时吕陶正任职地方知州,政务之余居于湖亭休憩,结合自身多年为官的真实体悟写下这组小诗,典型体现了北宋中期士大夫儒道互补的处世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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